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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导致商标注销、商标撤销、商标无效的都有哪些原因?
来源: | 作者:pmo0c41c1 | 发布时间: 1815天前 | 383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商标注销原因 

1、持有人主动申请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2、到期未续展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在这十二个月内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再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则由商标局注销其注册商标。

3、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

  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被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

二、商标撤销原因

(一)争议撤销:

  如数个当事人所争议的商标确属相同或类似,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后注册当事人的商标,维护先注册当事人的商标专有权。

(二)违反商标法而被商标局撤销:

1、由于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或自行改变注册人名字、地址和其他注册事项等

2、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或者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3、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三、商标无效原因

1、违反商标构成的绝对条件

2、与在先权利冲突

3、损害驰名商标。